所购二手经适房,还不符合过户交易,故暂未办理产权登记证书。但因财产分割和村集体股权问题分割产生争执。
更新时间:2020-10-31 12:31:13
问题描述:
因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女方要求
离婚。婚后3年4个月。育有一儿一女。其中一子为非血缘关系,女方在嫁给男方之前已怀孕,男方也知道怀孕的并非自己亲生。目前为止3周岁,已上幼儿园。一女为婚后合法所生,有血缘关系。目前1周岁6个月。婚后两人一起共同生活,共有房产两处,其中一处为男方户口所在地父母自建老房屋一间,市值约13万左右;另一处在原女方户口所在地,所购二手经适房,还不符合过户交易,故暂未办理产权登记证书。男方村集体股份,有股份两份,其中有一份为配偶股。没有登记具体姓名。婚后所购车辆一辆,目前市值5万左右。婚后村集体土地
拍卖,共获得补偿款50万左右,目前剩余资金10万。双方一致同意女方
抚养一子,男方抚养一女,但因财产分割和村集体股权问题分割产生争执。男方还要求女方支付女儿的抚养费,800元一月,一直到18岁。目前双方都有稳定工作,4500元/月。女方为跨省迁户到男方,现因工作和孩子就学原因,申请户口留在男方村集体户口里。申请村集体股权及与其他村民一样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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