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鉴定结论是否合理?(因为我认为鉴定方没有考虑到右侧卵巢是病变的,因此事故切除了唯一还能维持我妻子身体正常的左侧卵巢)(2)我该能获得多少赔偿?(年龄:32岁,已婚,已育)
更新时间:2005-01-06 11:57:31
问题描述:
我妻子因怀疑右侧卵巢患有畸胎瘤,在医院接受手术。可是手术过程中该院手术当值主刀医生的技术和经验不足,加上极不负责任,视患者的健康为儿戏的工作态度,在无切除卵巢指征的情况下,切除了正常的左侧卵巢和左输卵管,而有病变的右侧卵巢未作任何处理,造成医疗事故。经过市、省二级医疗鉴定,结论为:属于三级丁等医疗事故,医方负完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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