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土地承包合同执行。土地承包合同是否没有法律效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按户为单位进行承包
更新时间:2020-10-28 17:21:40
问题描述:
1、本地农民签订土地承包
合同后,村上要求统一收回土地,重新按人均1.2亩执行,不安承包合同数据执行。剩余的土地,由村上对外安750元/亩,进行出租。而部分农户要求,按土地承包合同执行。此村上的做法是否合理,是否有法可以?土地承包合同是否没有法律效用?
2、家庭中有成员去世,村上要求收回相应承包的土地。经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按户为单位进行承包,其成员有去世的情况,但凡此户还有人员可旅行承包合同的权益,应不得收回土地。此村上的做法是否合理,合法?
盘回复,以便减少不必要的冲突和利益损失,一切按国家合理政策和法律规定执行。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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