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晨鸣在协议书上写的违约金是否是单方面合同,违约金我是否该给他们?2.我听说职工离开单位1年之后,单位就无权再扣留职工档案了,我离开晨鸣已经14个月了,他们是不是非法扣留我的档案?3.即使算我违约了
更新时间:2005-01-14 14:27:41
问题描述:
我在2004年6月份从长沙某高校毕业,在此之前与武汉晨鸣签定了毕业就业协议书,7月份我到了晨鸣报到,把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都交给了晨鸣,9月23日我提出辞职,分厂领导同意并签字了.今年我想把档案户口办到我现在工作的单位,晨鸣要求我交4000元违约金(因为他们在协议书的备注栏里写了,服务期五年,如有违约需向对方交4000元),但是我交了钱之后才发现,晨鸣没有帮我把户口落户在武汉,现在问题是,我的户口没有晨鸣的同意不能落户,因为我的报道证和户口迁移证都是到晨鸣,而晨鸣又不愿意帮我落户了,说我不是他们厂的职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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