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母亲的房子在法律上是否属于个人所得。2.如我母亲将房子卖掉,所得的房款(去掉还二嫂出资买产权的钱)做为自己的养老钱是否合法。3.我二嫂及她儿子是否有继承权。
更新时间:2004-12-31 11:36:05
问题描述:
我母亲现居住的楼房是我父亲单位1979年分的平房动迁所得,1985年父亲去逝。在1989年时,由于子女都成家,我的二哥便搬回和母亲同住,在居住期间,房费及一些费用都由接我父亲班的姐姐所付。房改时,我母亲和我二哥共同出资购卖了房子产权,房照是我母亲的名字(由于我二哥不是本厂职工房照不能写他的名字)。在2001年我二哥去逝,我的嫂子及儿子与我母亲同住。现在我嫂子与母亲发生矛盾。(母亲没有劳保)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