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他已病退,我们还属于军婚吗?2、他婚前隐瞒精神病史,婚后又治不好,能反诉婚姻无效吗?3、他2002年元月发生的伤害,现在我能反诉伤害赔偿吗?这种伤害有追诉期吗?(头、腿、腰至今没停药)4、当初我带
更新时间:2005-01-11 17:57:15
问题描述:
我是一个多次受到家庭暴力伤害的女人,最为严重的是2002年元月1号至9号,他每天都至少给我两次以上拳打脚踢,因那时学校面临期中考试,不能请假,所以在我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每一个地方都会遭受毒打,脸上,腿上,肚子满身的伤痛,但他并没有休止,9号晚上他将我逼出学校外拳打脚踢后,还抓住头发住墙上撞一直到晕过去。。。。等我的同事赶来时,我跪依在墙角边,后来他们单位来人将他绑走再次被到精神病院。我当天晚上上吐下泻,,,,因部分学生知道此事,我拖着肿块连连的腿,忍着周身的痛,把那上10天支撑过去后,来到深圳我家里这里,疗伤近半年,后来做生意四个月亏的一塌糊涂,他出院后因双方家人的原因,他来到了深圳,但近三个月,他与武汉没什么好现象,于是他被接回武汉,去年上半年他父带他姑表姐一共三人来到深圳,说要将我押回武汉,尽妻子的责任。。。因没找到我,和我家人吵了几次就回去了。前几天通过各种关系又找到了我,并送来法院关于“离婚纠纷”的‘询问’传票,因我至今没收到起诉书副本,所以还不知他起诉的内容是什么,而法院说要我元月19号开庭。对此我想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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