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应届毕业生,第一次工作就遇到这种情况,我只知道不合理,但是不知道如何解决。明天就是12月17日,我不想去公司了,想为这个事情奔波,哪怕最后真的不在这里工作,也要讨一个说法。我们公司实施的打卡上
更新时间:2004-12-18 15:00:08
问题描述:
日签的合同,到期应该是2005年7月30日。公司制度规定连续三天无故不到岗就解除合同。即便真的按公司制度走,也不至于将我开除,只能说是旷工,扣发300元工资。我打电话反映到上级的张**经理,他的答复是公司想解雇一个人理由很多,可以说我不到岗无视纪律,耽误工作等,或说公司正常裁员,我不服气,又不知道还能反应什么,所以求助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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