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对方,在法院已经判决要支付给我的情况下,没有支付,我是不是能够采取其它,如要求法院强制执行。2、相关手段如何办理。3、是不是有一个期限限制,比如说在法院审理后一年内可要求强制执行,超过这个期限
更新时间:2004-12-15 16:03:36
问题描述:
有一工程款(8万元)案件,当时2003年11月份,宁强县当地法院已经通过二审审理后,认定对方(中铁三局)应偿付给我,并交执行部门执行,事情已经过去一年,对方的这部分款项还没有支付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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