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和我们没有签劳动合同,我们要求签,可公司老总说什么公司是新成立的不用签。我想知道那位副总这样做对吗?以此为由要炒掉我们,公司是否应给予相应的赔偿?
更新时间:2004-12-13 21:42:16
问题描述:
今早上公司老总叫我和另一位女同事一块到工厂搬货,货物总共有12吨,每件净重10公斤。我一听,天!两个女生去搬12吨货,有没有搞错啊?更何况我们还是女生!我当时就说我们不是搬运工,不去!后来,公司一副总就以此要炒掉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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