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判的话会判多少年?而如果供出别人来又会判多少年?供出来以后他又会是什么罪名?如果请律师的话有没有可能贪污罪不成立?
更新时间:2004-12-12 20:16:42
问题描述:
我朋友因涉嫌贪污而在11月5日被检察院拘留。事情是因为我朋友在购买设备中将多出的七万多元钱与另一人占为已有,另一人现也被抓。在15天的拘留期满后被批捕。而我朋友的情况很特殊,事实上他是把他拿的四万多元钱(另一人则拿了两万多)送礼送给了别人,出于种种原因,而这个人他没供出来,所以他就承担了四万多元的罪。现在检察院调查阶段已经结束,正准备提起上诉。他现在的罪名就是贪污公款,他拿了四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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