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请教:1、该笔资金已被法院查封,该企业有否权利动用这笔资金?如不能,我们应向哪个部门提出追究?该企业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2、这笔资金当时已被法院查封,查封完该企业也未提出异议。现法院去执行,该企业提
更新时间:2004-12-13 12:57:21
问题描述:
2001年被执行人因合同纠纷被法院判决应归还我单位600万元。但被执行人早已人去楼空。而原告发现被执行人在某企业投资200万参股,遂通过法院于2002年3月将该笔资金查封。并且,我们从工商局查到,2003年7月,该企业在改制时经会计所审计,将该笔资金作为长期应付款挂在帐上。 今年12月,法院去执行这笔款,但该企业提出异议,回答,这笔款已作为被执行人曾欠别人的债而已经替其还了。现企业帐上已无被执行人的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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