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人告我违反劳动法,说一个人有两样工作,不允许请问我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处理。我查看了劳动法,其中也没有关于我这样情况的。我的行为违法吗?我可以继续这样工作吗?谢谢!
更新时间:2004-12-10 21:04:46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97年我上技校,在一家国有企业有编制,期间我出来读书,考上大学然后99年分配到另一家事业单位上班,原国企编制保留。由于在国企的上班时间没有限制(干完份内活就行),所以在2002年后我除了固定在事业单位上班外,同时开始在国企也上班,国企也在2002年开始给我上社保,发工资,一直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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