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于2016年在陵水县英州**开办房地产中介公司(**地产)已经将以上情况如实告知,陈**也与
更新时间:2020-09-24 18:22:25
问题描述:
被告人:蒋**
罪名:涉嫌诈骗
报案人:李**
收款公司:三亚***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2020年8月6曰下午7点左右因涉嫌
诈骗罪,由陵水县英州派出所刑事拘留,8月7号5点送至陵水县看守所。
2020年9月4日派出所己把材料移交检察院批捕。
情况说明:蒋**于2016年在陵水县英州***开办房地产中介公司(**地产)一直都是从事房产中间介绍工作,买卖
二手房或代售一手房源。
2019年11月蒋**经三亚***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的委托,帮其宣传**园珊瑚宫殿的别墅房源。经陈**向蒋**陈述,该房源为更名房源,即该房源此前已经有他人全款购买或下定金,如果其他人还想购买,之前的买主也可转让并协助更名,但前提是需要协调开发商**园公司的同意,这其中会存在一些复杂的手续和难度。
后来报案人李**在蒋**的宣传介绍下,以**房地产公司的名义以400万买下一套别墅,房款直接转至***公司。**公司又以450万的价格卖给真正的购房人张**。
蒋**在向报案人李**介绍该房源的信息时,已经将以上情况如实告知,并告知购买这种更名房有可能最后更不了名,如果最后更不了,已付的房款是肯定要退的。
由于在2016年、2017年的时候跟陈**下面工作的人合作过,成功出售过**园的房产,房源信息真实且都顺利成交并且已经交房。后来18年因为那人离职,就直接跟陈**联系,出售过多套,并也都顺利成交并交房,所以也认为陈**这次发布的房源信息也是真实的。后来涉案房屋后续发生更不了名的情况,蒋**也很积极协调,促使陈**与报案人李**签订了《还款协议》,约定后续还款事宜,
包括李**的下一手买家张**,陈**也与其签订了《还款协议》。
在2020年2月份陈**退还李**18万。
7月份蒋**受陈**委托还带真正买家张**去找其他的房源,在买家相中之后还支付买家35万元作为购买新房源的定金。
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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