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经济纠纷会牵扯到公安局来处理吗?会负刑事责任吗?原老板有权要求赔附吗?因为这些客户的资料在互联网上都是公开的,不能算是商业秘密吧?如何应对这种纠纷呢?
更新时间:2004-12-08 14:03:23
问题描述:
我的一个朋友两年前在一家贸易公司工作,离职前老板要求他写一份保证书,保证两年之内不再与原客户联系。否则就不给他上一年的奖金。因此,他写了这个字条。这两年他到另一家公司工作,新的公司仍与他原来的客户有贸易往来。现在他原来的老板声称要起诉他,要求他陪附一百万的损失。并且说他已经到公安局报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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