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该项目公司的合伙人知道这件事并起诉老板L,老板L会承担什么责任?是不是已经构成了诈骗罪?会判刑吗?按照这个金额大概会判多少年?2、如果该项目公司的另外两个合伙人是在这件事发生三年后才知道,还可
更新时间:2004-12-07 11:02:45
问题描述:
我的一位朋友在一家房地产公司的预算合约部工作,他的老板(以下简称L)是与另外两个股东合伙成立的目前这个项目公司,老板L只占30%股份,但由L出任这家项目公司的总经理,负责开发××楼盘。另外L还有一家建筑公司,该项目的施工单位都是挂靠在L的建筑公司上的。这期间L利用他的建筑公司的名义伪造假的现场签证和假工程合同,总共骗取了该项目公司约400万元人民币,划到了他的建筑公司帐户上。这件事是L安排我的这位朋友(以下简称W)的部门经理(以下简称X)具体操作的。X先是找L的心腹朋友也是施工单位的小老板之一的J和S去编造假签证项目并填写假的现场签证单,然后由X去找L的建筑公司盖章,再找房地产公司的工程部经理C在签证单上签字盖章,最后X安排W按照签证单的内容做结算单并再填写假的施工合同,然后交由X盖房地产公司的合同章(合同章一直由X掌管)。我想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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