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这份协议书是否有效,因为现在房产证上写了她和他四个子女的名字(并且房产证上写的是共同共有),这是否意味着房产权是平均分配。之前他们那份协议有效吗?谢谢!
更新时间:2004-12-14 10:55:10
问题描述:
您好,有个问题向您咨询一下我有个朋友,她和他先生原本共有一套产权房,她先生现在已去世。今年2月房子市政动迁,政府配了一套商品房作为补偿。在办理房产证之间,她和子女写了分协议书,他们达成协商,将产权按照继承法分配,她分到的是原有房产权的50%再加上继承他先生10%那一部分。她和她子女都表示认可并签字盖章。但没有到公证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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