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能尽快解决此事,通过司法途径还是行政途径解决比较好?
更新时间:2004-12-01 22:15:19
问题描述:
我祖父是乐亭县汤家河镇大李庄村民,1980年以后随我父亲来廊坊在我家居住至2002年去世(祖母早逝,两个姑姑也均在外地)。在村里有住宅一所及住宅东侧的一块宅基地。纠纷就发生在宅基地上。我祖父有个本家的侄子在我祖父隔壁居住,于1983年趁我祖父不在家把原6米的空宅基地侵占了一部分,我祖父发现后要求其归还,被拒绝后请求村干部解决此事,均因该人强硬拒绝一直无法妥善解决,一直拖到1988年6月,村里统一规划街道,将所有无建筑物的空宅基地收归集体所有,而后又将这些宅基地归原户使用,按规定收取土地占用费,经乡党委书记和村干部研究决定将侵占剩下的4米7归还我祖父使用,并按4米7收取土地占用费141元(有收据为凭证)。但后来(具体年限记不清了),该人又在住宅周围垒上院墙,完全侵占了4米7的宅基地,我祖父一直要求村里解决此事,1999年,两届村委会成员开会集体讨论此事,最后一致认为此4米7宅基地的使用权归我祖父,并以村委会的名义开了证明。可是对方一直不肯让出该地,因其重病卧床,镇里及村里认为不宜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拆除,就一直拖了下来,后该人病逝。但其父仍然不肯归还。现任村长及书记为一人担任,此人为上届村委会成员,对此事了解,但因与其父关系要好在解决过程中始终维护其利益。我们找到镇上,镇土地所一主管人员说上届村委会证明只是参考,一切具体问题由村委会解决,并且表示要支持该村长工作,村长说的就是最终决定,问题还是没得到解决村里一直没给发给有效土地使用证,原因是没在空地上形成建筑物,可是一直被侵占,政府又无力解决此事,才造成我家根本不可能在被侵占的土地上形成建筑物现在我想把老房重盖,侵占一事仍未解决,连盖三间房的面积都没有,很是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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