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因为孩子,我同原丈夫重修旧好。但是,因有婚姻牵绊,始终无法过正常的家庭生活。我也不知应该怎样才能既离了婚,又不受他的金钱威胁,请你指导我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更新时间:2004-12-01 21:33:29
问题描述:
2000年底,因我离异后经人介绍与本地一男子结婚。在生活中,发现俩人格格不入,遂提出离婚,但其提出赔偿10万元,因我无钱而作罢。2001年12月,我们在外出打工时,我借故和他分开,相隔甚远。于2002年和2003年分别向他提出离婚,他均索要10万元。2004年上半年时,再次提起此事,他写信威胁我的父母说他在银行借了10万元,要我还清5万,才考虑离婚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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