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律师:这个《技术保密协议》还有效力吗?这个5年违反规定,公证处怎么会给予公正呢?现原公司正起诉我,我能胜诉吗?急盼您的指教和帮助!谢谢!
更新时间:2004-11-24 18:49:53
问题描述:
请教老师:本人在原公司是生产管理人员,与原公司签订了《技术保密协议》(经公证处公正过),保密协议中规定:公司保证舒适的工作环境、本人5年内不得到同行业工作、违约金为80万(完全背离跟本人在原公司收入)但没有规定同行竞业限制补偿费。本人因为恶劣的工作条件和与当初制定保密协议时的岗位(跟技术没有关系)相差较大,于是于去年辞职,并在拿竞业限制补偿费未果的情况下,到同行业另外一公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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