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伤者已出院,请问交警调解的期限是指治疗终结之日起十日内,还是在双方当事人递交调解申请书之日起十日内?2)我方有院方补列印的用药清单及被盗证明,请问在调解中此费用是否成立?3)新交通法有关陪偿事项
更新时间:2004-11-22 09:45:49
问题描述:
1)2004年10月20日下午17:00左右伤者当事人在上班途中騎自行車行駛到龍崗植物園鵬達門診\北段時﹐被身後同向行駛的機動車撞傷在地。伤者當時不醒人事﹐醒後在後腦右側大量出血的情況下﹐勉強從地面爬起並在鵬達門診\附近徘徊走動﹐隨後門診\部醫生看傷者出血過多﹐神智不清﹐便果斷給傷者縫紮傷口並報警。事故發生後对方当事人駕駛車輛逃離事故現場。2)伤者在门诊治疗期间所交付的费用发票被盗,伤者家属已报警。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