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写了试用期工资,扣除绩效工资是否合法呢?
更新时间:2020-09-03 03:08:54
问题描述:
公司之前签订
合同时,只写了试用期工资,没有写转正后工资,注明按“工资实行月薪制及年终绩效奖金分配制度(月薪及年终绩效奖金已包含乙方加班加点的工资)具体标准按照甲方制定的薪酬管理制度及乙方试用考核后的岗位等级确定,其中乙方的月度岗位工资及绩效奖金分配办法根据甲方经营业绩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执行。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提出离职或因乙方违反公司规定的制度被辞退,由于乙方未能完成当年绩效目标,故年终绩效不予结算”。
现在公司要拿出现有工资的10%当绩效工资,如果不合格扣除这一部分工资。已下发文件并收集意见,试行期没有提出异议,扣除绩效工资是否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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