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回我自己应有的那份钱,(每月扣下的那50%奖金+一个月工资),这么做合理吗?
更新时间:2004-11-16 22:01:25
问题描述:
我与公司签有一年合同(2004.4.12~2005.40.11),公司工资实行年薪制。公司与今天提出跟我解除劳动合同。年薪:18240元,每月:1140元(其中950元为基本工资,190元为考核奖金的50%,还有50%留在年终奖金里),余下为年终奖金。现在公司只给我一个月工资的补偿。我认为不合理,因为我们实行的是年薪制不是月薪制,它的赔偿是以月薪制的形式,不太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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