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以下几问题:1、我厂是集体所有制企业,上级局有没有权力否定全厂职工大会的决定呢?2、向我厂这样的企业改制后多余资产能否重组新的股份制企业?如果能,而上级局不支持我们需要办哪些手续?
更新时间:2004-11-15 15:42:18
问题描述:
现就将我厂现面临的困难咨询如下: 我厂是景德镇市劳动就业服务局下属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在改革初期生意还算不错,每年都有一定的利润,给厂积累了一些产业;近几年由于体制原因跟不上市场需求,导致生意越来越少一直是入不付出,所以更谈不上有所发展,但我厂一直有过外债,而且还有一定的固定资产;在这同时我市象我厂这样性质的企业都纷纷倒闭或改制,这样在这几年我厂经过全厂职工大会向上级局提出了改制意向,并递交了改制方案:“我们要求变卖固定资产了断职工身份,后多余资产重组新的股份制企业,以寻求更好的发展”,但一直都未得到上级局的批准;就在这段日子,上级领导给了另一份改制方案:“由上级局作担保银行贷款了断职工身份,我厂的固定资产(远远多余职工了断身份资金)划到上级局名下,并派人留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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