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是否合理;2.我父亲是即墨市营上建设集团的一个项目经理(尚有7年退休)在此事件中,我父亲的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和义务;3.事故赔偿过程是否以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书为依据4.我
更新时间:2004-11-13 12:33:57
问题描述:
我父亲(53岁)下班回家途中在上述地点发生车祸并于10.13日事故发生10天后医治无效死亡,交警认定肇事车辆与我父亲各自承担5成责任.(注:肇事车辆为油罐车,且没有观后灯和转向灯).肇事车辆到达自己公司门口欲进入公司时没有发现我父亲骑摩托车在其右前方,创车的部位是肇事车的车头右前方车灯位置.(注:我父亲未带头盔且被检验为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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