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对方要工资,不正当理由拒绝支付,我不同意,他这种行为构成敲诈罪,和拖欠工资罪吗,我该怎么起诉
更新时间:2020-08-31 12:47:11
问题描述:
好,我给对方修好私人民房,向对方要工资,收条于2018年12月,写好18万,于2019年9月1号付清,另外1.36万当时没给我,共计19.36万,时间到了他以房子后面2000平方空地上下雨的水,从旁地圈梁浸进,2间屋里的,不正当理由拒绝支付,因为我们
合同只管修好房子,房子后面跟我施工没关系,当时他说赔钱,我不同意,后来实在没办法我需要钱,答应了他扣5万,当场付5万,写了字据在他手里,我只拍了照片,剩下的到现在也没有付清,他这种行为构成敲诈罪,和拖欠工资罪吗,我该怎么起诉,要请律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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