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因业主对该物业服务不满意,该物管企业干满八个月后与业委会解除合约,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0-08-15 18:52:37
问题描述:
请问:业委会跟物管企业签订物管
合同后,也没召开业主大会告知其内容,后因业主对该物业服务不满意,该物管企业干满八个月后与业委会解除合约,在收缴这几个月物管费时,有些业主未及时缴纳,十五天后物管企业把这些业主告上法院后才知道他们签订的合同中有每半年缴费一次这条,以前的都是一年缴一次。还有他们签订的停车费是每月二十元,而收业主是二十五元。请问这些合理吗?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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