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证据可以认定是感情确以破裂?可判离?
更新时间:2007-03-21 18:54:10
问题描述:
我不知道具体哪些证据才能证明我和他感情却已破裂。我们结婚七年多了,分居已有九个月,我搬出来在我父母家住,由于性格不合,几年来我们根本没有语言沟通,他在外面有两个女人,但我没有抓住过他们在一起,我只知道他天天都和她们发信息打电话,我有他的电话记录(连续三个月的记录),可以从记录上看到他们每天接连不断的一个接一个的短信,我也有他的一个手机卡,他晚上没找到,第二天早上去补办的新卡(原来的卡被我藏起来了),他一时来不及通知对方,只一晚上的时间那两个女人就往此卡发了六个信息,内容有“想你呀~~”“快回话呀~~”“”不回我生气了~“等这样的内容。请问:这些证据可以证明我们感情确已破裂吗?再加之分居这九个月,两条证据可以判离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