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这里没有加班没有加班费,我走正常离职手续这样的劳动合同正规吗?
更新时间:2020-08-24 12:10:32
问题描述:
请问下 我在余姚,做却痘行业,入职前给我承诺前两个月保底5000,第三个月工资就是底薪2500➕600餐补➕提成算的,然后我在这边刚上班一个多月了,我是7.3号入职的,给我签劳动
合同是8.10号,并且是因为8.1号提出想离职,然后这边老板语言威胁说离职就没有保底5000只能给最低底薪1000-2000,后面我才继续留下来的,并且这里没有加班没有加班费,还没有给交社保五险之类的,过后再8.10号给我签了一年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上给我写的时间是 2020.9.1号-2021.8.30号,但是我是7.3号入职的呀,然后我现在因个人原因想离职 我走正常离职手续 算违约嘛 需要交
违约金吗 因为 劳动合同上写着 因个人原因没有执行本合同需要交违约金1万给甲方,甲方有权终止我的工资给最低底薪,这样的劳动合同正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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