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几段话能看出什么问题?他们并不属于任何的机构,并且都在法国(但他们叫我汇款的帐号是上海的),这样我们签定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现在网上出现很多搞诈骗的留学代理,我究竟应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更新时间:2004-11-07 00:18:00
问题描述:
我最近要办理到法国的留学,找到个还颇有名的网站,说是由在法国的各大学或公司的留学人员创办的,他们网站就有为想留法人员提供服务的项目,他们给我这么说:“我们提供你的服务从中国的法律上来说是公民个人代理服务,基于我们之间的协商和信任达成彼此的协议.当然,这个协议,可以以任何方式签订,方式和效力没有问题,但是,我们也可以很明确的说明,如果出现问题我们只能以个人的诚信素质来引导向有利的方向解决.因为,在合同的违约责任的追究执行上,却没有有力和有效的救济。毕竟,我们提供的服务在国内的中介那里几乎翻了3翻都不止,他们无非也是作一个简单的转手卖给你们,而你和他们签订的协议实际上从近5年多的法律实践上看也是没有很好的救济能力……” 在程序方面:“我们的费用是1000欧或10000RMB,包括语言和大学预注册,以及住房证明(仅仅是签证材料,不代表实体入住权利,如果需确定住房另行计算),先期预付3500RMB,12月初,我们拿到所有文件给你扫描mail给你确认后,再付余款,之后再挂号专递给你所有文件并给你专递单证的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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