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屋一年前买一不然不去办理过户手续。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法院是否支持。是否构成刑事责任。
更新时间:2020-08-10 10:57:36
问题描述:
买卖房屋
一年前买一
二手房,总价90万。买方已经付清全款并入住房屋。
签约时因卖方原因,需延期过户。双方约定因卖方原因不能过户导致合约失效,卖方需按 年支付50万 计算
违约责任。
现卖方已经满足过户条件,可是卖方以市场价格上涨为由要求加钱,不然不去办理过户手续。
求教:
一、双方约定的
违约金数额法院是否支持。
二、卖家以不过户为手段,要挟加价,是否构成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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