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因为原房东还不上银行贷款,是否需要补交查封这时间段3个月的房租,3.我与拍卖后的房东需要交接吗?
更新时间:2020-08-06 09:54:02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租了一个办公室,现在因为原房东还不上银行贷款,被法院司法
拍卖并已成交。事由:原房东在抵押给银行后再用其他人名字把房子租给我们的,并且没有在银行备案和告之银行,我的
合同是签了一年的,在今年9月30日到期,房租已付6个月,请问这个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现在我的情况是这样的:1.原房东那边我有房屋押金1万元,这个可否退还给我?2.房租和
物业管理付都是半年一付,在今年5月份法院来了说房子被查封并且会拍卖,并告之房租先暂时不用付,所以我半年的房租和物业费都没有交,今天原房东来说需要我补交3个月的房租给他,原房东说房子在查封这段时间还是他的,一定要补交否则起诉我。请问我是否需要补交查封这时间段3个月的房租,如果我不能续约那原房东可否需要补偿我剩下3个月不能续租下去的损失?原房东让我补交是否有法律依据。3.我与拍卖后的房东需要交接吗?或者应该要注意哪些事情?
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