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同意。现在这个时候能算不可抗力因素吗?我这半个月该怎么算,还有我能收他违约金吗?我该如何维权?
更新时间:2020-08-22 09:09:05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房子租给了中介,从去年6月19日开始至2022年6月18日止,签了3年
合同,月租6千,本来是押一付三,从今年一月开始跟我联系说疫情原因每个月付房租,4月份房租还从后面几个月分摊,这我都根据疫情,大家却难同意了。现在出现的问题是,第二年空置期过,中介电话说要降房租,我不同意。今天应该是打款日,没结打款,发了这么一条消息给我:(你好,因疫情原因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合作,合同条款有写明因
不可抗力我方可解除同。现就您这套房屋我们提出解约事宜,本月为合同空置期,双方租金结算完毕,互不追究责任,钥匙放置在门口水表箱,请自行做好物业交割。以上内容请知悉!具体解约协议您可以和工作人员约一个时间,我们上门前来办理。)我想请问,现在这个时候能算不可抗力因素吗?空置期是到7月18日,我这半个月该怎么算,还有我能收他
违约金吗?我该如何维权?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