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我现在在兼职过程中骑行电动车被后方电动车撞倒,遭遇交通事故,还能继续享受工伤待遇来接受医院治疗
更新时间:2020-08-09 22:49:23
问题描述:
我想问我现在在兼职过程中骑行电动车被后方电动车撞倒,遭遇
交通事故,然后,肇事人逃逸,我作为受害人随后报工伤,我在2020年8月20日
合同中止,但是现在是右手韧带拉伤,需要后续复查治疗,如果说合同期满了,还能继续享受工伤待遇来接受医院治疗吗。事故是事后报警,于7月26日3点前发生,期间摔倒第一次后我试图起身扶起电动车,但是第一次扶起后电动车倒下,就进行第二次扶起,随后手扭到把手加速冲到人行道雪糕筒,造成摔倒,双手缓慢撑地。2020年7月27日早上11时报警,南山区交警大队交警指出无法分清事故主次责任不予重视,并指出茫茫人海何处寻人,监控那么多都不肯去查人,借口颇多,以此拒绝给我出具伤情认定委托书,使我无法进行伤情认定。至今已是2020年7月30日18时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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