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您,我有以下几点不明白:1、司机是否可以等拿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后再赔偿我?2、警方的证明是否可以这样写,是否与我无关,是否应该当事人一方一份?3、时间上是否允许等我全愈后再解决?4、司机的坚持是否
更新时间:2004-10-21 12:13:37
问题描述:
您好!我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今年十月五日下午14时左右,我在通过铁路时,手推着自行车靠右侧行走,被后面的一辆绿色的奇瑞QQ撞伤,当时未报案,去了医院。第二天上午报的案。可负责部门出具的证明只给了司机,且证明上说我是骑着车,我提出异议,警方说这样写可以,只是给保险公司看一下,由司机负全责。我说证明应该一式双份,当事人一方一份,可是他们不给我。说出具的这一份证明是交给保险公司的,和我无关,拒绝给我。现在我手上只有一份有司机签名的证明(内容包括撞人事和他承担全责)。 和司机谈赔偿的事,司机坚持要等拿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后,再赔偿我。我不同意。找警方调解,警方让司机先带我看伤,等全愈后再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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