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他们这么作合法吗?是否是变相的欺骗?(2)我们这方应该作些什么呢?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更新时间:2004-10-18 23:10:51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 有一件事需要咨询你一下.我儿子是今天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由于没有考上大学,我把他送到沈阳菁华管理学校.9月11日报道的时候交了10350元(其中有7000元是三年的学费).9月21日由于家中有急事,他请假回家.正好赶上我们这个地区招工,还有他不适应菁华管理学校的生活,我们决定退学,所以在10月7日没有正常返校.学校便作出开除的决定.不退回所有的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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