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停职报告及离职报告我均没有签字,请问这是否在维护我个人权利的范围内?2)4位被开除员工的所谓证词有效吗?3)我该怎样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不受侵犯?4)如果通过法律渠道解决此事应有怎样的流程?
更新时间:2005-03-11 21:22:38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中德合资的连锁店任门店经理,今年24岁,年前因处理员工离职问题遭到员工报复,上告公司声称我在工作过程中存在经济问题,公司在未给予我任何申诉机会的情况下让我签署离职协议,我没有签字,恳请得到您的回复,我希望通过正规的法律途径解决此事还我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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