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合同为电子合同,合同上并没有这一项说明,是否继续租房,告诉我如果到期不缴纳房租是违约行为
更新时间:2020-08-12 07:12:36
问题描述:
我从托管公司那里租了一间跃层公寓合租的房子,楼上和楼下是不同租客。我在2019年11月租房时,经纪人告知我楼上和楼下水电是分表的,水电费是分开算的,直至现在我才得知水电费用一直都是由两个租客平摊的,从未使用过分表。当初租房给我的托管公司在上个月已经被另一家托管公司收购,现在接手这套房子的托管公司已与我签订新的续租
合同,此合同为电子合同,目前我与另一租客均无法查看到该合同。合同上未写明水电为平摊还是分别计算,我得知水电费一直都是平摊后询问了接手的经纪人,其表示租房时所谓的分表计算水电费只是首次签订合同的经纪人的口头承诺,合同上并没有这一项说明,要求我与另一位租客平摊水电费,如需分表要从次月开始分表计算,并要求我缴纳次月房租。我与其沟通,协商先解决关于水电平摊的问题,再决定是否继续租房,对方不予理会,并且在今日催缴房租,告诉我如果到期不缴纳房租是违约行为,其有权收回房子,并不予以退回租房押金。请问,其行为是否涉及欺骗租客?在此情况下,若我要求不再继续租房,公司是否应该退回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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