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掉了停车场保险杠,在酒店门前自设停车场内不小心将同住本酒店停在人行道且占据出口三分之一的一轿车后保险杠与本人车后保险杠
更新时间:2020-07-29 08:59:16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是外地来洛人员,一行三人,7月15日12时20分左右,在酒店门前自设停车场内不小心将同住本酒店停在人行道且占据出口三分之一的一轿车后保险杠与本人车后保险杠右侧发生轻微剐蹭,当时本人己发现并下车察看,因有急事外出又看剐蹭轻微,心想办完事后回来寻找车主处理,后因又去新郑机场接人,返回己是晚12时。其间在返回途中,乘车人季总晚九点半左右接到酒店前台电话称对方车主己报警,季总与我勾通后立即通知留守在酒店刘总前去处理,经民警及对方车主达成协议赔付1200元,当即微信转付对方车主。处理完毕。当晚我回到酒店民警电话通知我将车开至交警队扣留。16日上午前车事故科,民警告知认定我为肇事逃逸,请问合理吗?如何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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