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监督程序,上交执行异议把借用资质的单位列为被执行人,但立案庭说应该是执行异议,请问现在应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0-07-26 13:48:46
问题描述:
在公司打工欠薪判决后公司无钱执行。因公司无管道施工资质借用其它单位资质承担工程本人一直参加施工,上交执行异议把借用资质的单位列为被执行人,执行异议被驳回,说本人和公司是
劳动关系就不可能是实际施工人。交执行异议后法官曾经说重新把借用资质单位一起起诉可以,但立案庭说应该是执行异议,如果驳回建议向上一级法院起诉,不给重新立案。立案庭帮助再交执行异议结果被驳回。说凡不符合最高法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规定列举的情形都不能追加。请问现在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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