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被告地址,原告送达地址显示红色提示字体要写户籍地址,可直接上传被告身份证信息?还是被告地址?
更新时间:2020-09-05 14:32:11
问题描述:
在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进行立案
1、原告送达地址显示红色提示字体要写户籍地址,但是我现在常住地址不是户籍地址,该如何是好?
2、没有管辖依据材料,但是不能不上传,否则不能下一步,可直接上传被告身份证信息?
3、最后预留上门取件地址,是写原告地址还是被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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