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门以该驾驶的摩托车行车证未经审验为由,做出了不能认定为因公死亡的结论。请问:这种情况能否认定为工伤?按照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如果能认定为工伤,亲属应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4-10-12 09:01:06
问题描述:
我的一位在农村信用社从事信贷工作的朋友,今年6月14日上午10:00左右,在下乡催办贷款的过程中,由于该驾驶的摩托车后带突然爆裂,不慎摔倒,致使头部严重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调查后做出了属交通意外的结论,并认为该驾驶证合法有效,但行车证未经审验,只审验到2003年11月底。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