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我没有原物业跟我朋友合同的证据下,能否对我朋友提出诉讼?2,如果诉讼应该从那些途径着手?公安还是法院?
更新时间:2004-10-09 14:23:38
问题描述:
我委托朋友找物业,他找到说180000元,我接手后才发现朋友只是以45000买下物业的。并且物业已欠下管理费等8000多元。但朋友硬说物业是180000买下的,没挣过我1分。我没有朋友与原物业主的买卖合同,原物业主也不愿出面。45000元的卖价是原物业主说的;物业管理员也说,曾听原物业主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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