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据对方是见过的,并且,在第一次审理和第二次审理都是针对案情进行辩论的,为什么,会以没有及时提供证据为由而判我败诉呢?我该怎么办?2.我是该申诉还是抗诉?3.3.我还需要做那些工作?
更新时间:2004-10-07 15:10:50
问题描述:
医疗纠纷第一次审理,暂免诉讼费,被告方请了某大学给我做了鉴定,鉴定结果是对方有过错.可是,在宣判结果的时候,法院要我把诉讼费交了,再宣判.结果因交不起诉讼费而被判决自动撤诉.第二次审理,非常顺利,对方后来找我说给你点钱撤诉吧,我没同意.数月后,判决我方败诉,原因是,我没有及时提供证据,而败诉.(证据在一审时就已经交了,是原件,没有退回.)第三次审理,我上诉了,几个月后,结果是,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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