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合同的在工作中,试用期三个月,三个月内是保底三千加一百满勤,问问这样的工资待遇合理吗?
更新时间:2020-07-25 10:27:06
问题描述:
我签
合同的在工作中,由于是流水线,未看就签字了,但去上班的时候工厂讲的是新员工实习期三天,试用期三个月,三个月内是保底三千加一百满勤,我6月19号去的,干到7月20号正好一个月,去辞职的时候我去财务查看工资,6月份干12天才两百多块钱,财务说一天不到二十块钱,领导说没干够三个月是按计件算的,我想问问这样的工资待遇合理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