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事故,我想向律师咨询几点,望百忙之中抽点时间指点迷津,先谢了!1、是应该工贸赔偿,还是三轮车车主赔偿。如果工贸应该赔偿,我应该怎么做?2、事发后,我当时(上午11点半)没有报案,但下午6点钟,
更新时间:2004-10-06 10:20:02
问题描述:
2004年10月1日,我与妻子一道在工贸新洲分店购买了一台电视,电视由工贸送货上门。后工贸安排一三轮车送货,经三轮车主同意,我妻子坐在车上,车行至衡洲大道土地局门口时,三轮车转弯撞到花坛上,至使我妻子受伤。三轮车主看见我妻子受伤,及时将我妻子送到了医院,并表示愿意赔偿。工贸公司闻讯后,派人到医院看望了我妻子,但他们表示不承担赔偿责任,认为应由三轮车主承担赔偿责任。注:三轮车主系工贸公司临时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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