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若在2年时效期内无法追回货款,我的欠帐清单是否能作为诉讼依据?问题2.纪检书记的亲手批示是否可以作为延长此欠款时效期的依据?问题3.在2年时效期过后以什么为依据起诉对方?另有我的一债务纠纷案
更新时间:2004-10-03 19:29:25
问题描述:
你好,某执法部门于2002年2月至5月陆续欠我单位货款,多次追讨,未果。2002年10月17日对方在我的欠帐清单上给我的上级写道:“某某经理:此款即为我单位货款,请处理时考虑,为感。”同时有签名和某执法部门印章及日期。之后,依然未果。2004年9月22日再次向他的纪检部门反映时,纪检书记亲手批示:请某某执法部门主管领导协调解决。并有签名和日期。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