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改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7-03-16 08:59:18
问题描述:
我和我先生2000年9月14日登记结婚的现在他以感情破裂再次起诉到法院离婚 法院开庭审理 我想要孩子和房子 要孩子的理由是我得宫颈癌以后没有生育能力了,在我病重住院期间他没有管我过的医疗费和生活费直到现在 都快九个月了 他对我不管不问一分钱都没出过,半年前起诉过一次离婚被法院驳回,现在他又提出离婚.我要房子是离婚后我和孩子要有居住的地方? 他提出我现在住的房产是他母亲赠与的并在法庭上出具了公证书和赠与书, 但是产权证是他的名字 ,但是据我所知道是他和他母亲这2004年以交易买卖的形式获得的产权我想知道这个房子属于我们共同财产吗? 我怎么才能和他分割此房产?象我这个情况我提出的请求法院会支持吗?我想找个代理律师帮我 但是我经济不很好我不知道请律师需要多少费用,是否有律师愿意帮我打这个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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