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凭收据我可以要回所有得钱吗?
更新时间:2004-09-23 09:24:29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 我在民营企业工作了四年,今年七月份公司和外国的公司合作,成为一家外商独资的公司。公司为了奖励我们这些老员工要求我们先交1万元给公司,到9月25日到10月1日之间公司返还我们3万元。(也就是公司奖励我们2万元) 带着忐忑的心情好不容易快盼9月底了公司上周通知我们原本的钱不能在这个月给我们要到10月18日公司成立之后15个工作日才能返还,这个月只还本金。原因是说为了不让员工付个人所得税在想方法。 另外,更气愤的是今天公司因为我迟到而开除了我。不过这段时间公司的确在找接口开除我们这些老员工。原因是我们在10月之前走公司就可以以“钱是新公司成立之后才发放的接口,只还给我们本金。” 但在公司写给我们的收据中有没有提到过,只注明了还款时间而已。 其他的一切事项公司都是以口头通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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