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次要责任,经公安机关出具责任认定书,肇事者负主要责任,本人负次要责任!我想向工作单位申请工伤不知能否
更新时间:2020-07-20 02:06:54
问题描述: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在7月十五号晚上21点我在下班回家的路上(步行),洪高路与秀新路交叉口由东往西正常行走,在被后方突然驶来一辆电动车撞到在地,当时没有感觉自己不适,于是让肇事者走了!后回家发现左腿小腿部被划开长约二十公分,宽约五六公分的口子,然后去xx医院进行了缝合包扎,随后并报了警,经公安机关出具责任认定书,肇事者负主要责任,本人负次要责任!同是并未找到肇事者,因为本人在工作单位没有缴纳社保,其次我想向工作单位申请工伤不知能否,同时还需要具备那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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