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十一号工作到今天,拿着这个事说从一号到今天十三号的工资也不给了,告诉我工资没有了
更新时间:2020-07-16 22:36:39
问题描述:
我是
长春市南关区三道街川麻婆泥锅涮肚的员工,四月十一号工作到今天,起因是我在店里拿了一份麻酱,声明我没有偷,我下班前说了一声,我拿点麻酱回去沾腊肠吃。然后老板娘看到后,没对我说不能拿,就让我走了。她打电话给老板说了我拿麻酱,然后老板找到了我说我偷的,随便拿的。拿着这个事说从一号到今天十三号的工资也不给了,找谁来都不好使,就不给,报警也没用。我没有偷,我拿完了还套了个袋子,老板娘看到也没阻止,要是说不能拿,我就不会拿,看着我拿走了,然后给老板打电话,告诉我工资没有了,欺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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